案例簡介
2024年6月,消費者林女士到保險公司客服中心辦理保險合同的退保業(yè)務。經(jīng)了解,林女士的兒子小明今年參加高考,高考結(jié)束后不久,林女士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某省內(nèi)知名高校招生辦工作人員,邀請林女士參加一場在某高校舉行的招生培訓咨詢活動,并準確說出了小明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在參加活動時,該工作人員稱手中有該知名高校的“內(nèi)部指標”,可以收取一些“贊助費”后幫忙“運作”提前錄取。小明平時學習成績并不理想,林女士擔心兒子考不上好學校,便打算按照“招生辦工作人員”要求,交納8萬元“贊助費”,以取得“內(nèi)部指標”,因為金額較大,林女士決定把保險合同退掉,用退保金交納這筆費用。
了解情況后,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提醒林女士近期以高考名義的騙局有所增加,建議林女士向教育主管部門或高校直接咨詢,對于打著招生名義的電話或是現(xiàn)場招生培訓活動,務必謹慎對待,以免上當受騙。林女士經(jīng)向高校咨詢了解到學校并不存在“贊助費”,校方也沒有這名“招生辦工作人員”,好在林女士尚未轉(zhuǎn)賬,避免了自身可能的財產(chǎn)損失。
案例分析
在《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gòu)及其工作人員和高校、高中階段學校及其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培訓活動。各校不得允許教育咨詢機構(gòu)、校外培訓機構(gòu)或個人進入學校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活動,或提供場地給有關機構(gòu)或個人開展相關活動。”
不法分子往往自稱是高校負責招生工作的老師,或表示有內(nèi)部資源、特殊渠道或“內(nèi)部指標”,引誘求學心切的家長和學生,并向其索取錢款,以此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高校招生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不會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活動,也沒有所謂的可購買的“內(nèi)部指標”。
本案中,不法分子謊稱高校招生辦工作人員,非法組織“招生培訓”活動,聲稱可以拿到知名高校內(nèi)部招生指標,并利用林女士迫切想幫孩子上個好大學的心理實施詐騙。由于林女士缺乏相應的反詐意識,險些導致財產(chǎn)損失,好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及時提醒,維護了林女士的財產(chǎn)安全。
消費風險提示
近期高考剛剛結(jié)束,以高考招生名義的騙局有所增加,新保俠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
1.高考騙局花樣繁多,但都圍繞一個“錢”字,考生和家長一定要提高警惕,凡是涉及索取錢財,要求轉(zhuǎn)賬匯款,務必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2.不要輕易將高考準考證、個人身份證、考生號及密碼、填報意愿紙質(zhì)表、成績單或查詢頁面截圖、個人錄取通知書等信息隨意在網(wǎng)上曬或泄露給他人,如果被不法分子掌握,被詐騙的概率會大大增加。
3.考生和家長一定要通過教育部門和高校官網(wǎng)查詢、獲取相關高考報名等信息,切莫聽信各種小道消息,若不幸被騙,一定要保存好證據(jù),以便后續(xù)維權。